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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模板5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10-22 10:00:22

    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模板5篇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模板 深入学习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部门:宣传部汇报人:xxx 目录01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等4个意见02“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模板5篇,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模板5篇

    篇一: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模板

    学习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部门:宣传部 汇报人:xxx

     目录01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等4个意见02 “恶势力”具体认定标准03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04 “扫黑,务尽,勿以“恶小”而不除

     第一部分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等4个意见

     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01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 《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 》《 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在具体司法实践中, - -线办案人员反映,在恶势力和‘软暴力’ 违法犯罪认定,依法打击"套路贷’ 、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等方面还亟待进一步明确、 细化。”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表示。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等4个意见

     该意见强调要将有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作为审查判断恶势力的主要标准,同时明确规定,对于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的违法犯罪,或者因民间纠纷而引发以及其他确属事出有因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01“据统计,到今年3月底,全国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 4226件79018人,依法审判涉黑涉恶案件成为当前专项斗争极为重要的工作,特别是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对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 陈一新介绍。最高法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介绍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等4个意见

     姜伟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黑恶势力犯罪要防止两种倾向,既不能将恶势力犯罪‘‘拔高” 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也不能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降格”处理为恶势力犯罪。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01“在法律意义 上,恶势力犯罪集团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犯罪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不能将二者混同。姜伟介绍,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专]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设置了相应的刑罚,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是-种独立的犯罪行为,而恶势力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独立罪名,而是一种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是量刑时要考虑的从重情节。0102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等4个意见

     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01 “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对象实施‘套路贷’,或者因实施‘套路贷’造成被害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自杀、死亡、精神失常、为偿还‘债务’而实施犯罪活动的,除刑法、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3 F问题的意见》首次明确界定“套路贷”,要求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 “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评判,不能只关注某个因素、某个情节。”姜伟表示。《关于办理 “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非法讨债引发的案件与“套路贷”案件的区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未使用“套路”与借款人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不应视为“套路贷”。因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强行索债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定罪处罚。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等4个意见

     加大对黑恶势力实施“软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02“扫黑除恶力度在加大,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打击,不断变换犯罪手法,逐渐摒弃了原来明火执仗、打打杀杀的明显暴力手段,转而采取易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的‘软暴力’。” 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杜航伟说,例如一些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跟踪滋扰他人、恶意举报诬陷、播哀乐摆花圈、油漆堵锁眼、摆场架势示威等。杜航伟表示,从表现形式上看,“软暴力” 与暴力明显不同,但其危害后果却与传统暴力犯罪相同,甚至有些造成的后果超过了传统的暴力手法犯罪。司法实践中,“软暴力” 侵害的法益主要包括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秩序等。据此,《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软暴力”侵害的法益不同,采取列举的方式,对“软暴力”通常表现形式作出规定,避免了交叉、重复和遗漏,并与刑法分则关于具体犯罪的分类方法保持了一致。杜航伟说,下一 -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黑恶势力实施“软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等4个意见

     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03“实践表明,黑恶组织盘踞多年,其财产成分、类型和流转情况相当复杂,- -定的经济实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称霸一方的基础,要彻底摧毁其财产基础,就要从‘已采取措施的涉案财产’查‘财产属性’并决定如何处理,也要从审查认定的犯罪所得财产查*财产去向’ 等,并判断是否需要‘追缴、没收其他等值财产’。最高检副检察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陈国庆介绍,要将两种方法有结合,才能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涉案财产属性难以认定”的问题,依法有效地对已采取措施的财产作出处理,必要时没收等值财产,最大程度地依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等4个意见

     第二部分“恶势力”具体认定标准

     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 《意见》)。《意见》 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意见明确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其一,突出本质特征,明确恶势力界限 其二,界定恶势力成员,确保不枉不纵其三,细化认定标准,解决争议问题“恶势力”具体认定标准

     《意见》强调要将有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作为审查判断恶势力的主要标准,同时明确规定,对于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的违法犯罪,或者因民间纠纷而引发以及其他确属事出有因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这些规定标示出了恶势力案件与普通共同犯罪案件的界限。突出本质特征,明确恶势力界限 其一认定恶势力,要求“一般为三人以上”。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存在着“简单处理、沾边就算”的错误做法。针对这一问题,《意见》 遵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将主观明知恶势力危害性与客观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相结合,准确划定恶势力成员范围,为实现精准打击提供了有力支撑。界定恶势力成员,确保不枉不纵 其二实践中对于恶势力团伙的一些特征,诸如“经常纠集在-起”应当如何把握、“多次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如何计算、“造成较为 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如何认定等,存在着认识分歧。《意见》 对以上问题逐一释明,有效解决了实践中的主要争议,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明确依据。细化认定标准,解决争议问题 其三“恶势力”具体认定标准

     姜伟表示,《意见》 强调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根据不诉不理的原则,《意见》规定人民检察院如果没有指控恶势力或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人民法院不应主动认定,可仅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判决、裁定。这一程序性规定,充分保证了被告人、辩护人可以及时知晓控审内容、有效行使辩护权利。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要求,《意见》明确,审理上诉案件时,-审判决未认定恶势力或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一审不得增加认定,充分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防止上诉可能给被告人带来的不利后果。姜伟指出,《意见》 要求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体现了区别对待、严惩“首恶”的政策精神,明确打击重,点是恶势力的纠集者、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以及共同犯罪中罪责严重的主犯。对于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在共同犯罪中罪责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相对不大的,具有自首、立功、坦白、初犯等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恶势力”具体认定标准

     第三部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答: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1、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答: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 为期3年。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总蓝图”是什么?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答: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3、中央关于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总体要求是什么?答:摸线索,打犯罪,挖“ 保护伞” ,治源头,强组织。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措施是什么?答:三个“事关”:(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答:五个“ 坚持”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 (1)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 (2)对黑恶势力“ 关系网”“保护伞” -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答:(1)一是查办黑恶势力;(2)二是查办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3)三是查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的监管责任。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答:“扫黑除恶” 与“打黑除恶”,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对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 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 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9、“打黑除恶” 与“扫黑除恶”什么区别?答: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10、扫黑除恶聚焦打击的重点内容是什么?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答:(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2)黑恶势力“保护伞”。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是什么?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答:“ 黑” 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 恶” 是指恶势力,包括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团伙。12、“扫黑除恶” 中“黑’”与““恶”指的是什么?答: (1) 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 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13、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是什么?答: (1) 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 (2) 经常纠集在一-起; (3) 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 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14、什么是“恶势力”?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答: (1) 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 -起;(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15、什么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答: (1) 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16、什幺是黒悪勢力“保抉傘”?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第四部分“扫黑,务尽,勿以“恶小”而不除

     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定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的一项重大部署;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篇二: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模板

    市 x 镇狠抓“四个坚持”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收官战(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 镇党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威海市及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精准发力、高位推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坚持高点站位,压实政治责任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牵头制定了《x 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周党委班子例会,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步打算。

     二是压实农村基层政治责任。将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农村日常考核,定期召开调度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压实全镇 x 个村党支部书记责任,现场指导工作方法、解决难题,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依法严惩,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是抓好线索排查。把黑恶线索摸排摆到突出位置,定期开展网格化巡查,建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往年群众举报和信访控告案件进行串并分析,深挖彻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对上级转办的重点案件线索,逐案成立工作专班,针对举报内容逐条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查实、查深、查透。截至目前,上级转办的 c 件案件线索已全部核查完成。

     二是抓好重点人员管控。定期对 c 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谈话,全面

     了解其思想状况和家庭生产生活情况,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鼓励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三是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组织镇综治办、安监办和派出所每月对辖区内 x 家重点企业开展走访,强化对辖区内的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劳务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力度,压实镇域各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同时,将防范非法集资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深入摸排辖区内“高利贷”“套路贷”和非法“现金贷”问题线索,向群众发放 x 份宣传明白纸,号召基层百姓远离非法集资,切实做好自我保护。

     三、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夯实组织根基。扎实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进一步摸清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建立班子成员一对一帮扶和驻村干部常年驻村的工作机制,每个软弱涣散村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有经验的机关干部包村,确保各项整顿措施落细落实。截至目前,2018 年确定的 x 个软弱涣散村和 2019 年确定的 2 个软弱涣散村已全部完成整顿销号。同时,开展星级支部评选和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对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干部,全部清理,进一步净化干部队伍。

     二是加强村干部管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组织工作要点和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作为农村干部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力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党建+征信”管理模式,在村务公开栏中设置专门区域,每月对党员群众信用积分进行公示,以“小红星”“小红旗”等形式公开,让优秀的有荣耀、有面子,让

     “默默无闻”的红脸出汗,激励向好向善,带头争当模范,自觉抵制黑恶势力腐蚀。

     四、坚持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动员部署。镇扫黑办先后召开 x 次由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机关干部参加的宣传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全镇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

     二是拓宽宣传发动覆盖面。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网格员和协管员作用,入户发放扫黑除恶明白纸 x 份,在村、企业、镇区和辖区主要公路沿线悬挂扫黑除恶横幅、刊板 x 余个。出动扫黑除恶宣传车 1x 余次,深入农村、集市等重点场所巡回宣传。利用农村大喇叭,每天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向人民群众阐明党和政府铲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持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舆论氛围。

     下一步,x 镇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对照上级特派督导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大线索摸排力度,结合辖区实际,把摸排重点放在城乡结合“高危区域”和农村宗族“复杂区域”,每月发动机关干部和基层网格员摸排黑恶线索。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制度,突出党内活动的仪式感、严肃性,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切实把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筑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全胜。

     x 街道坚持五个强化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针对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重点任务,突出街村联动,充分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一、强化政治站位 街道层面,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x 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 街道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等 x 份文件,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为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同时,每月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听取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线索摸排、重点案件线索核查和宣传发动等相关工作。村级层面,由各村支部书记牵头,组织村两委及四职干部,具体负责本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村根据村内网格划分,划定扫黑除恶责任区,由各村网格员负责本区域内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宣传发动等工作,实行每月零报告制度和线索实时上报制度,保证扫黑除恶斗争在农村扎实推进。

     二、强化全域覆盖 一是从农村中摸排。建立扫黑除恶群众举报线索台帐,下发《x街道黑恶势力线索调查问卷》x 余份,每月组织农村干部、网格员和志愿者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结果形成台账,经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每月上报街道扫黑办。

     二是从重点行业领域中摸排。加大对港口、码头、农村大集、网吧、旅馆、饭店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摸排力度和频次,配合派出所对辖区 x 处码头、船只停泊点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深挖。

     三是从办理的案件中摸排。指导派出所对 2010 年以来办

     理的 x 起案件进行“回头看”,重新开展走访调查,一经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移交。

     四是高标准推进线索核查。对上级交办的 x 件案件线索,逐案成立工作专班,由街道扫黑办牵头,组织街道纪工委、信访办、城建办、经贸办和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办案,针对举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案件线索查实、查深、查透。截至目前,已全部核查完毕。

     三、强化综合治理 一是前移工作关口。召开各村居网格化治理工作会议 x 次,对辖区居民信息进行摸排统计、登记造册,建立“一户一档”,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帮教管控机制,加强市场、大集、医院、学校、餐饮住宿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同时,着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投入 x万元在街道驻地新增监控探头 x 个,为黑恶违法犯罪分子布下天罗地网。

     二是扎实开展重点行业整治。组织派出所、渔业办等部门先后开展港口清查行动 x 次、沿海治安清查 x 次,持续加大对各渔村的巡查频次和力度,始终保持打击涉海涉渔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强化组织建设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固本强基、提升组织力的重要契机,大力开展党建问题整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组织“人不强”“班子弱”“底子薄”等问题。

     一是扎实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研究制定薄弱村扶持方案,先后投入 x 万元为 x 个村居完善党建基础设施,对 x 名工作开展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截至目前,2019 年确定的 x 个软弱涣散村已全部销

     号。

     二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信用体系建设、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及党组织评星定级制度作为重要抓手,通过组织村干部上报目标承诺,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月考核”考评机制,真正将基层组织打造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是强化日常约束。从严开展谈心谈话、责任追究,制定完善村居及机关干部负面清单,以组织观摩廉政教育基地、邀请纪检部门授课等方式,定期敲响自律警钟。结合市委巡察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自查自纠,强化对扶贫、涉农、三资等关键领域的审计、监管,进一步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

     五、强化宣传引导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持续加大驻地主干道路两侧、工业园、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宣传刊板、公告的张贴密度。截至目前,共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 x 余条,张贴公告、宣传标语 x张,发放明白纸 x 多份,设立宣传刊板 x 个。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扫黑除恶相关信息,投入 x 万元安装 “村村通”广播系统,定时播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大力开展宣传造势。

     二是积极组织志愿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等普法活动,邀请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到街道驻地及青安屯、墩西张家等村居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普法讲座x 场,利用休渔期渔船集中归港的有利时机,先后组织开展渔民宣传教育 x 场,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 x 余份,持续营造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x 街道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做好上级扫黑除恶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抓紧、抓实、抓细线索排查、综合治

     理、组织建设、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x 市 x 街道突出五个工作重点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 街道积极围绕上级部署安排,深入落实线索摸排、依法打击、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宣传发动等工作,不断净化辖区治安环境,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制定下发《x 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时限,每月调度工作进展。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2018 年以来,共召开党政联席会 x 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 x 次,迅速传达上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认真部署每个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重点工作。x 名村居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线索摸排和宣传发动工作。同时,成立由纪工委监察室、扫黑办组成的督导组,每月对辖区内各村居、企业和基层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全部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

     二、拓宽举报渠道,细化线索摸排 一是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面向社会公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充分发动网格员、协管员、志愿者每月摸排黑恶线索,并将问题摸排情

     况汇总形成台账上报。

     二是从各类案件中摸排。依托民生诉求、群众来信来访、纪工委投诉举报渠道,对 2018 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开展“回头看”,重新开展走访调查,一经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移交。

     三是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核查。严格落实线索核查责任制和共同签字负责制,对上级转办的 x 件案件线索,逐案成立工作专班,由街道扫黑办牵头,纪工委、信访办、渔业办和派出所等部门协同办案,针对举报内容逐条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案件线索查实、查深、查透。截至目前,尚有 x 件案件线索正在调查处理中。同时,进一步完善案件办理反馈机制,对群众实名举报的事项,及时将查办结果反馈给举报人,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加强部门协作,落实综合治理 一是扎实开展网格化工作。积极动员农村网格员、协管员做好日常村内巡查工作,着重解决社会治安、民生实施、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维稳等方面问题。截至目前,2020 年已发现的 x 起问题,在网格化治理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均得到圆满解决。

     二是扎实开展行业整治。建立渔业、农业、经贸、民政、城建 x 个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加强对各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指导。同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农业、城建、海洋渔业、劳动用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四、夯实基层组织,深化党建引领 一是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成立工作专班,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持续加强对东苏家村、南港头村等软弱涣散村的帮助指导力度。截至目前,2018 年确定的 x 个软弱涣散村、2019 年确定的 x

     个软弱涣散村和 2020 年确定的 x 个软弱涣散村已全部销号。

     二是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健全村“两委”班子成员构成和硬件设施升级,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的跟踪培养。同时,强化日常约束,推行农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管理,梳理遵规守纪、民主管理、自我约束等 x 方面的负面清单,提出“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或提供便利条件的”,自觉接受组织处理,让农村干部时刻敬畏底线、不碰红线。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丰富宣传方式。在辖区内充分利用悬挂标语横幅、出动宣传车辆、播放宣传录音、发放明白纸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全方位进行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组织志愿者和包村干部采取集市定点投放、登门入户走访等形式发放扫黑除恶明白纸 x 余份,在重要路段和重要部位张贴 x 余块刊板,悬挂 x 条扫黑除恶横幅标语,通过沿街商铺 LED 屏幕高频率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内容,宣传车每周对辖区 x个村居、x 个规模企业、x 处大的渔港码头、x 处旅游景区和 x 处商贸街进行巡回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扫黑除恶信息 x 余次。二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 x 个农村大集,每月定期组织法律解答、法治...

    篇三: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模板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 XX 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常委会审议前的相关工作,9 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XX 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深入 XX 区、XX 市、XX 市、XX 县、XX 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听、查、看、访、问”等方式,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重点行业整治场所等,查看线索台账,随机抽取、查阅案件卷宗,访谈案件举报人、受害人、公安干警、基层代表、干部群众等,线上线下收集调查问卷 XX 多份,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同时,委托 XX 县人大常委会对当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要求及时报送书面材料。调研组全面综合梳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行动。自 2018 年 1 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高位推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不断掀起强大攻势。截至今年9 月底,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 X个、恶势力集团 X个、恶势力团伙 X 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 X 亿元;起诉涉黑恶案件 X 件 X 人;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涉黑恶案件及“保护伞”案件 X 件 X 人。期间,涌现出“时代楷模”杨春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评“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被省扫黑办评为“扫黑除恶先进单位”。经过近三年的打击整治,我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数较往年明显下降,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率从年的X%提升到今年上半年的X%,位列全省第三名,创历史新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 一)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专项斗

     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市委郭锡文书记、市政府梁伟新市长分别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专题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等,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事项,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和行业主管部门也相应充实加强领导力量,构建起“四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市法院、市检察院也分别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级成立扫黑除恶业务指导组,组建业务指导专家库,加强对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业务指导。市、县两级政法机关分别成立“扫黑办”,公安机关组建了X支精干民警组成的扫黑除恶专业队,加强专案攻坚。全市先后出台规章制度 X 余项,统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 X 亿元,为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

     障。

     ( 二) 全面起底摸排,深化线索核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涉黑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发力的重要抓手,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等制度性文

     件,完善行业监管部门向政法机关以及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双向线索移送机制,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开展明查暗访大排查,行业监管部门对 XX 年以来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公安机关对近四年来的 X 多起九类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市法院、市检察院对各类案件和信访件开展“大梳理”,全面摸排核查线索。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开设电话、信箱、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畅通线下线上涉黑恶线索举报途径,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及时兑现奖励承诺,全市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 X 万元。出台涉黑恶线索核查协作工作细则,采取提示、通报、催办、约谈等方法,提高线索核查质效,中央督导组、公安部、省公安厅下发的线索有效核查率均为 100%,全面完成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下发的X批X件举报件的线索核查任务并全部办结。

     ( 三) 持续深化打击,开展专案攻坚 各地各有关部门始终保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高压态势,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打击重点,持续深化打击。紧盯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先后打掉 12 个以“村干部”和“宗族势力”为首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抓获犯罪嫌疑人 X 人,进一步夯实基层政权。不断增强服务中心实效,通过铲除一批“村霸”“砂霸”等黑恶势力,为三都澳海域清理、

     沙埕湾跨海大桥等重点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强化建设工程领域案件侦办,摧毁垄断工程建设涉黑组织 X个,破获刑事案件 X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X 人,优化了工程建设环境。加大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破获滥伐林木、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 X 起,守护了绿水青山。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活动,成功侦办全省首起信息网络领域涉黑案件,打掉“套路贷”团伙 X 个,破获相关案件 X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X 人,有效防止“套路贷”蔓延。开展毒品贩运查缉、涉麻制毒围剿等“七大攻坚战役”,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 X 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 X 名,净化了社会风气。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全力开展追逃缉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逃犯清零”。

     ( 四) 着力深挖彻查,严厉打“ 伞” 打“ 财”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伞”“网”,彻查涉黑恶案件财产。在“打伞破网”方面,纪委监委和政法机关严格落实“三筛三不放过”,建立执纪办案联动机制,加强双向线索移送;建立公安、纪检监察“双组长”“双专班”办案模式,深化重点案件攻坚;建立提级办理、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工作制度,成功揪出一批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和“关系网”,全市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X 件 X 人,党纪政务处分 X 人,移

     送司法机关 X 人。在“打财断血”方面,及时清查涉黑恶案件财产,深挖利益链,即查扣显性“黑财”,又深挖隐形“黑财”,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打财断血”,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 X 亿元,有效地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 五) 坚持依法严惩,确保办案质量 各级政法机关坚持法治思维,加强协同会商,统一认定标准,严把法律尺度,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关于严格办理涉黑恶案件相关程序的通知》,对所有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在审查起诉中严格执行涉黑恶案件证据标准,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共增加认定黑恶犯罪 X 件,纠正漏捕 X 人、漏诉 X 人、漏罪 X 人。审判机关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关,对案情重大复杂、控辩双方分歧较大的涉黑恶案件,通过提前介入等机制,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准确量刑;成立专门执行团队,开展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打通斩断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最后一公里”。政法机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促进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有效分化瓦解涉黑恶犯罪分子。

     ( 六) 加强综合治理,凝聚斗争合力

     民政、海洋与渔业、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深化行业监管,共同为专项斗争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严格落实村“两委”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全面完成 X 个村、X 个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取消 X 名“两委”候选人资格。二是着力推动行业监管。市海洋渔业部门会同海事、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海上违法采砂行为专项行动,净化海洋渔业管理秩序;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矿产资源、海域海岛等 9 个专项整治工作,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良好秩序;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住建部门对建筑用砂、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等领域行业乱象开展集中治理,等等,强化了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三是着力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建立涉黑恶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台账,加强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加大对 X 多名重点青少年挂钩联系和帮扶力度,凝聚合力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较好阶段性成果,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 一)。

     思想认识还需不断深化。个别部门还存在“扫黑除恶是政法部门的事”的错误认识,在线索核查、证据提供等方面

     配合不足,如东侨涉黑涉恶线索基本为公安部门摸排收集,重点行业黑恶线索仍有大比例“零线索”“零案件”现象;有些市直单位移送的线索质量不高、成案率低。有的单位对扫黑除恶斗争任务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认为经过近三年的全面攻坚,黑恶势力已经得到整治,特别是在集中整改和“回头看”后,扫黑除恶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已无线索可查、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无乱可治,产生了“歇一歇脚”“松一口气”的思想,如屏南县今年以来,除了 1 个县直部门外,其他重要行业系统移送线索均为零;寿宁县今年扫黑除恶战果 9 月份才取得零的突破。

     ( 二) 宣传发动还需持续深入。有的地方和部门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停留在悬挂标语和发放传单上,在村(社区)的宣传不够到位,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不够浓厚。对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的深度宣传不够充分,总结提炼经验、以案释法不及时,个别地方出现了黑恶势力打击成果较显著、群众安全感率反而下降的现象。线索举报人保护制度和证人保护制度还不够完善,部分群众对黑恶势力仍存惧怕心理,担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像“一阵风”,怕事后遭到打击报复,不敢举报、不敢作证,问卷调查中,仍有不少群众被问及当“接触到了一名黑恶势力分子”如何处理时,选择“不闻不问,装作不知道”,群众参与度还较低,如柘荣县专项斗争以来,仅发放举报奖励金一笔 3000 元。

     ( 三) 案件攻坚还需提高质效。有的地方对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运用不足,导致涉黑恶案件久攻不下,如XX县XX镇李某某涉黑恶犯罪团伙垄断当地液化气、啤酒等市场近 20 年,在今年提级办理的情况下才被打掉。有的地方公检法机关之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在法律适用、办案程序上存在一定分歧,延长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周期。特别是随着专项斗争纵深推进,黑恶势力组织形式趋向表面合法化,违法犯罪隐蔽性增强,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软暴力特征日益明显,侵害行业领域也从农村、建筑、矿产等传统领域向金融、网络等新兴领域延伸发展,出现跨区域甚至跨国界作案现象,在面对这些新类型涉黑恶案件时,政法机关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在案件性质认定、证据收集采信、黑恶财产区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增进办案共识。

     ( 四)“ 六清” 行动还需加速推进。

     。虽然已提前实现“逃犯清零”,但在“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方面推进进度还不平衡。个别地方线索核查进展比较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线索清仓”。案件办理进度有待加强,公检法配合不够顺畅,侦、诉、审衔接不够紧密,按要求实现“案件清结”压力较大。在深挖彻查“保护伞”和“关系网”上,个别地方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衔接不充分,如屏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打掉的 4 起恶势力集团、3

     起恶势力团伙案件仅向同级纪委监委移送了 2 条涉腐涉伞问题线索,“伞网清除”协同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在“黑财清底”方面,全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总额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司法机关执行到位率偏低,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停滞,如 XX 县判处罚金 X 万元,实际执行到位仅 X 万元。

     ( 五) 行业整治还需加大力度。有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履职不充分,在关键风险点摸排工作不够主动、深入,工程建设行业、非法围填海、海域使用等领域乱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民间组织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地方黑恶势力借老人会、宗祠理事会、各类基金会等民间组织名义巧立收费名目、插手把持基层政权的现象偶有发生。问卷调查结果也一定程度反映了上述情况,较多群众认为行业监管比较差的是“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群众反映的周边涉黑涉恶最突出问题是“干预村级‘两委’选举”。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有待加强。在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新兴领域打击成效不明显,如 XX 市电信诈骗犯罪仍然突出,电信诈骗立案数仍居高不下,离重点行业整治还有较大差距。

     三、工作建议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

     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为全方位推动宁德高质量发展超越做出新的贡献。现提出以下建议:

     ( 一) ...

    篇四: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模板

    除恶的意见和建议

      ***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分析与总结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及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础政权的巩固。***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坚决打赢这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攻坚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镇党委相继召开 4 次党委扩大会议,5 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下发文件 2 个,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3 月 28 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制定《***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3 月 30 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村支部书记会议,再次传达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

      4 月 17 日召开镇村干部、部门负责人工作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9 月 18 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县扫黑除恶“秋风行动”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制定《***镇扫黑除恶“秋风行动”专项斗争工作方案》,9 月 19 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村支部书记会议,传达县扫黑除恶“秋风行动”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二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办主任及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合力,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各村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村响、宣传车、橱窗等载体广泛宣传。全镇范围内张贴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300 余份、《关于有奖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的通告》240 份;

      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30条,书写永久性墙体标语70条,制作宣传橱窗***个、广告牌 6 个,各村(社区)张贴红纸标语 5000 余条,上半年以2018年上半年“三联二访一帮”走访活动及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30000 余份,下半年“三联二访一帮”走访活动与扫黑除恶秋风行动相结合发放宣传资料 30000 余份,发放《扫黑除恶“秋风”行动成果通报(一)》300 余份。同时,宣传车(***镇派出所警车)不定时对全镇***个村(社区),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设立举报信箱(民政办门口),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

      四是全面排查,从严打击。组织纪检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内的村“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背景联合审查,记录排查有前科劣迹人员的数量及处理情况。政法方面: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司法、国土、驻村干部、村干部扫黑除恶“秋风行动”专项斗争突出打击的 15 类重点进行全面无死角排查,认真梳理,结合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对排查出来的线索问题,联合县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从快从严处置。

      五、严明纪律、雷霆打击。派出所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要求,

     加强治安巡逻,严格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保证打击效果。牢固树立时限意识,快立案、快侦办、快结案、快起诉,提高打击犯罪的时效性和震慑力。拒绝充当邪恶势力的保护伞,杜绝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按时间高质量完成办案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共抓捕犯罪嫌疑人***人,其中刑事拘留***人,治安拘留***人,其中刑拘以王特伟为首的重大黑恶势力团伙,治安拘留以徐福成为首非法移民群体,黄赌毒、盗抢骗等工作抓捕 6 人。镇纪委依照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组织等部门移送的线索立案 5 人,现已移送审理 2 件,正在办理 3 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思想重视不够。部分村支两委成员没有深层次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组织部署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力度不够,没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重大部署上来,仅仅停留在开会贯彻层面上,没有把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实处。

      二是惩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震慑力度不够。目前惩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的问责力度还不够,缺少典型案例发挥治本功能,还没有形成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缺少载体。没有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开展系列活动,没有通过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宣传,提高站位。不仅要加大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内容的力度,提高全体党员全体的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到位,还要重点宣传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惩治的案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树正气、正能量,让涉黑涉恶腐败分子真正有所畏惧,让“保护伞”无法

     “撑起”。不仅要树立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关键是鼓舞群众的信心、凝民心、聚民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二是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应该针对重点领域、行业,特殊领域、行业开展系列活动,联合纪委、组织、司法所、法庭、国土等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加大打击和惩治力度,不仅要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分子,更要打击背后的“保护势力”。

      对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公安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严肃处置,快查快结。凡涉及黑恶势力腐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通过典型事例,让群众看到希望,提高群众参与度。

      中共***镇委员会

      2018 年 12 月 24 日

    篇五: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模板

    市民政局聚焦六大领域 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民政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x 及 x 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平台作用,把党的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定期分析研究社会治安稳定形势,全方位部署黑恶线索排查,坚持把扫黑除恶与行业监管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扫黑除恶优化行业组织建设环境,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切实维护民政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基层政权领域 一是从优配强基层自治组织。严把第十二届村委换届选举入口关,制定《自荐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办法》,明确村委会选人用人标准,直接将“处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期间、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 15 种情形的村民排除在自荐候选人之外,通过新闻媒体在换届期间每天进行刊播,印制宣传单逐村逐户发放,切实做到家喻户晓。通过联审联查,先后将 x 多名不符合条件的自荐候选人排除。

     二是建立完善村民委员会制度。村委会换届后,及时出台了《关于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的意见》,指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从制度上防止村委干部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防止村委会及其成员“作恶”和“变黑”。

     三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换届选举“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 x 名村委会成员资格进行再审查,共排查出 x 名村

     委成员存在违法违纪记录,指导相关镇(街)劝退或启动罢免程序,共清退 x 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委成员,净化村委会成员队伍,防止黑恶霸痞势力侵蚀基层政权。

     二、殡葬领域 市民政局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开展封建迷信及超规格殡葬用品制售行为整治活动,对全市范围内登记在册的殡葬用品商店进行专项检查,对制作、销售纸人纸马、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与商户签订《不生产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承诺书》。联合执法工作组共出动执法人员 x 余人次,检查经营户 x 多家,发放政策明白纸数量 x 张,没收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x 多件。使得久治不绝的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诱导丧主消费等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

     三、养老领域 制定 2020 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和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主题为“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掀起宣传热潮。发动养老机构,唱响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品牌,组织 x家养老机构签订了《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承诺书》,向各养老机构和x 个城市社区发放明白纸 x 多份,向老人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提醒老人提高警惕,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同时,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 x 家养老机构进行了飞行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日常状况,暴露最真实的隐患。在检查过程中,随访了部分老人,了解养老机构内部有无黑恶势力及虐老欺老现象,截至目前,未发现涉黑涉恶相关问题。

     四、社会组织领域 一是定期采取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刊板等方式,向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会员和社会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做到驻足可见、人人知晓。二是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登记台账,每月定期对社会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三是按照我市涉企收费清理整顿工作组的要求,责令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对涉企收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在 x 市政府网和 x 社会组织网进行公示,坚决杜绝黑恶势力参与社会组织建设。

     五、婚姻登记领域 一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了解党委、政府开展此次专项斗争的态度和决心,切实增强自身参与专项斗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一名合格的民政干部,推动我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发展。二是在婚姻登记处门口、办事大厅等多处张贴两高两部通告和《致全市人民一封公开信》,共张贴宣传海报 x 余张。在宣传架上摆放扫黑除恶宣传册,利用婚姻登记处微信公众号,向办事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的意义和重点打击的 14 类黑恶势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三是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广泛宣传婚姻法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婚姻合法权益,杜绝婚姻领域黑恶势力的发生。

     六、社会救助领域 利用民政惠民政策宣讲时机,对容易出现黑恶势力插手的低保、特困评定方面,加强信息线索摸排,紧扣社会救助工作职能,抓住重点部位、瞄准重点环节,自觉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及

     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决杜绝出现民政领域脱贫攻坚负面舆情,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大黑恶线索摸排力度,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堵塞管理漏洞,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合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x 市人社局压实四项举措 深入推进劳动用工领域专项整治(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工作重点放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上,对扰乱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黑中介”实施有效治理和打击。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下发《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人社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总体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将“黑中介”列入重点打击整治对象。

     二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局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每月党组会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制度。同

     时,组织召开全系统动员大会,号召全体机关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协调联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职介领域黑恶线索排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先后组织四次各区、镇(街)巡查走访,摸清职介机构的落脚点、活动范围和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共摸排职介机构信息 x 条,向市扫黑办移交黑恶线索 x 条。

     二是实施联动执法。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海洋发展等部门不断加大对重点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不定期执法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职业中介领域执法检查行动 x 次,检查各类职介机构 x 家次,查访渔港码头 x 余处次,企业、门店 x 余家次,督促 x 家职介机构对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整改,取缔“黑中介”x 家。

     三是加大对职介和装卸行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力度。深究细查举报案件,对发现有骗取高额介绍费、采取谩骂威胁手段强迫劳动等涉嫌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截至目前,共处理职介类投诉案件 x 起,涉及求职者 x 人,退还中介费 x 万元。同时,对上级转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成立工作专班,针对举报内容逐一调查核实,确保查实、查深、查透。目前上级转办的 x 件案件线索已全部核查完成。

     四是开展“破冰行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 20xx 年以来全市职业介绍领域投诉举报的 x 条案件线索逐个研判,对反映存在打骂情形的 x 条线索重新核实,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

     五是在行业领域内倡导诚信经营。在全市职介机构推行诚信经营承诺书制度,坚决拒绝与市内外非法中介组织联合从事非法职业介绍

     活动。同时,总结“黑中介”x 条主要表现,进一步提高求职者和经营者对“黑中介”辨别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司法建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法院、公安局分别对我局提出“加强对 x 市各镇街装卸队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加大用工单位、中介公司的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劳资纠纷”的司法建议。对此,人社局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积极开展劳动用工督导检查。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区、镇(街)及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辖区企业劳动用工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及其他用工管理行为的督导检查,共排查企业 x 家,对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

     二是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发现企业欠薪、欠保问题,立即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及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督促及时清欠;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劳动争议案件,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实现仲裁、诉讼“一条龙”服务。

     三是强抓职介行为规范。制定职介机构经营管理规范,明确职介机构经营标准,全面规范行业管理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x 次,检查人力资源机构 x 家次,巡查渔港、码头、车站 x 处次,对成山镇x 家未经许可从事职介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责令停业整改。

     四、强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通过 x 电视台等媒体对全市职介机构、装卸队伍的执法检查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在执法过程中向建筑施

     工项目、职介机构、装卸队伍及其他企业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 x 万份,悬挂张贴扫黑除恶横幅标语 x 条,进一步倡导广大群众积极踊跃举报黑恶线索,对黑恶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及时提醒求职者远离“黑恶陷阱”。制作《求职谨防“黑中介”》宣传片,通过微信公众号、x 电视台等渠道广泛宣传,协调电信部门,对来我市务工人员发送防范“黑中介”短信 x 万余条,切实发挥警示作用。组织机关干部通过微信积极转发人社部门编制的“年后求职,警惕八大陷阱”等宣传内容,提高求职者对“黑中介”“假猎头”“假老乡”等求职骗局的识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三是组织用工招聘“春风行动”。在每年春节过后求职高峰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农民工就业援助招聘会,引导农民工通过正规渠道求职,避免被非法职介组织欺骗而造成财产损失。20xx 年以来,共组织各类招聘会 x多场,发放《春风卡》及宣传材料上万份。

     下一步,市人社局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化黑恶线索排查,加大对村居、渔港码头、工业园区的线索摸排力度,形成镇街全覆盖、村村不漏网的排查网络,让黑恶势力无立足之地、无可乘之机。二是加大对黑中介、黑装卸的打击力度,及时处理职介、装卸行业的投诉举报案件,依法查处违法问题。对涉及市外作案的,积极与当地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处理解决,切实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上级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

     x 市水利局深入开展涉水领域专项治理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立足行业特点,强化日常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水利行业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勇扛政治责任,凝聚扫黑除恶合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局党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任组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x 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水利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总体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将非法垄断农村水资源、非法干扰水利工程建设、非法盗采砂石等问题列入重点打击整治对象。

     三是加强督导调度。局党委严格落实每月党委会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制度,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利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真正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

     二、立足行业实际,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扎实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先后发放调查问卷 x 余份。针对水利行业的工作特点,围绕“水利工程招投标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水利征迁补偿中无理索要高额补偿金;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阻挠施工、强揽生意、敲诈勒索”等 8 类黑恶势力外在表现形式,逐项落实摸排责任科

     室和人员,每月开展线索摸排。同时,重新查阅历年水政执法案卷 x件,逐条梳理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并以此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拓展案件来源,实施精准打击,确保线索摸排工作有序开展、不留死角。

     二是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全面实行水利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坚决制止暗箱操作、串标、围标等行为,促进水利建设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动态监管、随欠随治,加强对不良行为的信息归集、共享和全面公开,强化联合惩戒措施,严厉打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充分利用省水利信用平台,上报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和工程运行管理主体单位不良信用信息,曝光一批不良企业单位,增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科学合理性和普遍适用性。

     三是强化江河湖泊等水利资源的日常监管。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加强对江河湖泊的监管,既要管好河湖空间及水域岸线,又要管好河湖水体。同时,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的监管,以水量保证、水质提升、水源地保护为重点,抓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进度、质量的监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水利局共开展水利执法巡查 x 余次,查处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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